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有:
(一)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一、补偿协议书的内容包括什么
应包括以下内容包括:
1、补偿协议应约定补偿方式,明确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
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明确货币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3、被征收人选择产权交换的,应当明确产权交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被征收房屋与产权交换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
4、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约定;
5、被征收房屋为经营性房屋的,应当约定停产损失。
补偿协议一般出现在房屋拆迁或劳动合同关系中。补偿是补充的,补偿是惩罚性的。如果获得补偿,其价值必须低于相应目标的赔偿金额。惩罚是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补偿只是为了弥补行为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
二、农村拆房子怎么补偿
第一,用货币补偿,让有资质的机构对被拆除的房子进行评估,然后以不少于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第二,用产权调换,就是用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进行交换,产权调换有回迁房和安置房两种类型,标准由地方规定;第三,结合型的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就是也就是既有货币补偿也有产权置换。
三、被拆迁人如何选择补偿方式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或者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可以选择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或者二者结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